丰城九岭锂业有限公司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丰城九岭锂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上塘火车站南面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唐浩 | ||
调查人 | 邹亮、占嘉淇 | 调查时间 | 2025年05月07日 |
评审专家 | 张陆兵、金莉、陆大钧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5年06月21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调查; 2、补充完善主要工种工作日写实调查; 3、补充完善急性职业损伤识别、分析; 4、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调查、分析;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补充完善现场警示标识及告知栏设置; 2、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按照GBZ188要求继续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强化现场应急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有效运行;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