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0万吨长石矿提取锂云母和玻陶原料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省远方矿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花桥工业园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张敏 | ||
调查人 | 乐永连、晏国峰 | 调查时间 | 2025年12月5日 |
评审专家 | 陆大钧、罗琦、曹亮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5年12月20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评价范围,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 2、进一步完善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以及工作日写实; 3、进一步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分析; 4、进一步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分析;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整改 1、规范安装喷淋洗眼器; 2、岗前体检。 (2)意见 1、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2、进一步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与警示标识张贴; 3、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实施有效; 4、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