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40万吨锂云母精制卤水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处理40万吨锂云母精制卤水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宜春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经济开发区春一路99号 |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袁绍彬 | ||
调查人 | 王仁平 | 调查时间 | 2022年1月29日 |
评审专家 | 张陆兵、金莉、陆大钧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3年3月5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原辅材料信息调查; 2、细化工种工作日写实调查;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性调查; 4、完善急性损伤确定及应急救援调查分析; 5、完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分析内容;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现场建议:1、完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2、改善作业现场清扫方式,防止二次扬尘; 3、加强人员作业时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监督管理; 4、强化现场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管理,实时有效; 5、进一步按照规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整改:尽快安排体检异常人员的复查,并按规范后续处理。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