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二期180万吨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二期180万吨锂矿石高效选矿与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花桥乡 | ||
项目性质 | 扩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袁凯锋 | ||
调查人 | 郭发铭 | 调查时间 | 2022年12月31日 |
评审专家 | 金莉、张陆兵、陆大钧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3年4月22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完善原有企业概况及劳动定员情况说明; 2、细化工种作业工作日写实; 3、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分析及评价; 4、完善职业健康体检分析评价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现场意见: 1、浮选配药岗位增设喷淋洗眼装置; 2、完善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 3、加强现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监督管理; 4、针对破碎、筛分岗位加强设备维护,保障除尘效果; 5、加强作业场所湿式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6、进一步按规范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7、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8、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评审。 |
现场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