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0吨(一期15000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1年3月7日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进一步明确评价验收范围; 2、补充生产工艺的设备先 进性说明;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 4、完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分析、评价,提出具体建议; 5、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在窑炉车间增设一氧化碳抱紧装置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有效; 加强现场人员个体防护用品正确佩戴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按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整改完善后,评审、验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建设单位须按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并请评审、验收组进行复核和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