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森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目(一期)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信息公示
项目名称 | 年产1.8万吨负极石墨材料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森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工业园B1区工业大道8号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宜春市安尔健职业卫生技术有限公司 | ||
陪同人 | 蒋春生 | ||
调查人 | 易松 | 调查时间 | 2024年7月2日 |
评审专家 | 伍晓春、陆大钧、曹亮 | ||
评审(验收)时间 | 2024年9月1日 | ||
评审、验收组及参会人员在听取建设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试运行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对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查阅了有关资料,审阅了《评价报告》,并现场核查了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评审、验收组对《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1、补充完善本项目的一期项目及产能等内容; 2、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中主要工种及其作业内容、作业方式;完善员工工作日写实; 3、核实并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 4、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内容;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识别、分析及数量; 5、补充完善2024年职业病健康体检情况及分析;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评价报告》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评价报告》须经评审、验收组签字确认。 二、评审、验收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现场验收意见 1、进一步完善现场警示标识及公告栏设置;车间内补充石墨粉尘、天然气及其它职业病危害告知卡;职业病检测报告应张贴在公告栏内; 2、核实车间内洗眼喷淋装置的数量; 3、按照GBZ188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进一步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材料; 5、强化应急措施有效落实,避免急性职业事故发生;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 6、评审、验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建设单位须按评审、验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管理措施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建议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 |